JAPAN GIFT TAX
日本贈與稅的 110 萬日圓,是每位贈與人都有一份嗎?
一般曆年課稅下,110 萬日圓是同一位受贈者在同一曆年內所有符合此制度的贈與合併後,扣除一次的基礎額,不是每個贈與人各有 110 萬。父母、祖父母、親友一年內分別給錢,要先合計再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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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資料基準:2026-04-01 · XMY 編輯團隊 · AI 協作與獨立 AI 審閱
先確認用的是哪一種制度
日本贈與有曆年課稅及相續時精算課稅等制度。本文的 110 萬說明針對曆年課稅:同一受贈者按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收受的贈與合計,再扣除 110 萬日圓。這是稅額計算上的基礎扣除,不代表每一筆低於 110 萬的匯款都自動免於其他申報義務,也不代表受贈者可以向不同贈與人各扣一次。
例如父親贈 70 萬、母親贈 60 萬,全年合計 130 萬,計算基礎為 20 萬日圓,而不是父母各扣 110 萬後得出零。若有多筆現金、證券或其他財產,還要按贈與財產的評價規則換算價值;不能只加總銀行入帳金額就結案。
稅率還可能分一般與特例
完成 110 萬扣除後,還要看贈與類型。受贈者在贈與年 1 月 1 日已滿 18 歲,且贈與人是受贈者自己的父母、祖父母等直系尊屬時,符合條件的部分可能用特例稅率。其他贈與通常使用一般稅率。配偶的父母不是受贈者自己的直系尊屬;年齡也按 1 月 1 日判斷,不是按收到錢的日期。
若同年同時有一般贈與與特例贈與,不能把兩類各自扣一次 110 萬。國稅廳的混合計算法先用全年合計贈與額減一次 110 萬,再依一般、特例贈與占比,分別套用相應的速算表計算並拆分稅額。例:一般贈與 100 萬、符合特例的父母贈與 400 萬,全年 500 萬,課稅價格是 390 萬。國稅廳示例拆算後合計稅額 49.4 萬日圓。實際申報還要遵守端數處理,不能只依四捨五入後的網路試算。
簡化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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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步驟 | 要做什麼 |
|---|---|
| 1 | 按贈與年度列出受贈人所有贈與及財產評價額 |
| 2 | 確認每筆是否屬曆年課稅,並記錄贈與人關係 |
| 3 | 合計後只扣一次 110 萬日圓 |
| 4 | 判斷一般或特例稅率;混合時依官方公式拆分 |
| 5 | 對照申告條件、申告期限與特例文件要求 |
不要把另一套 110 萬混進來
相續時精算課稅也有年度 110 萬基礎扣除,但其運作方式不同:選擇後按特定贈與人分帳;同一年度有多位特定贈與人時,年度 110 萬在符合規則的贈與間按課稅價格比例分攤。另有每位特定贈與人累計 2,500 萬特別扣除。這些規則不能和曆年課稅的 110 萬合併成「每人一份」,也不能把 2,500 萬說成永久免稅。選擇精算課稅後,對該贈與人的後續贈與不能切回曆年課稅。
適用年份:本文按 NTA 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行說明整理。每年贈與價值、制度選擇和申報時點都應依贈與年度重新核對;本文不是個人稅額結論。
官方來源:NTA No.4402、No.4410 多位贈與人、No.4408 稅率與混合計算、No.4103 相續時精算課稅。
前往日本贈與稅工具:在曆年贈與稅分頁,輸入同一受贈人於 2026 年全年一般與符合特例的贈與合計,再確認課稅範圍與資格假設。
常見問題
父母每人給 100 萬,孩子就不用申報嗎?
不能這樣算。先把同一受贈者全年贈與合計;若適用特例或有其他申報條件,還要按該制度另查。
110 萬是每個孩子各一份嗎?
一般曆年課稅按受贈者計算;每位受贈者各自合併自己年度收到的贈與。
今年沒有稅額,還要申報嗎?
一般情況需依實際課稅額和規定判斷;住宅資金等特例可能要求申報,即使低於特例上限也要提交文件。
父母和配偶父母都贈與,稅率相同嗎?
不一定。特例稅率要求贈與人是受贈者自己的直系尊屬,並符合年齡條件。
官方資料與查核日期
- NTA No.4402(日本國稅廳;查核:)
- No.4410 多位贈與人(日本國稅廳;查核:)
- No.4408 稅率與混合計算(日本國稅廳;查核:)
- No.4103 相續時精算課稅(日本國稅廳;查核:)
本文供一般制度理解與資料準備;個別案件仍須按居住、國籍、財產與申報年度核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