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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MY · NOT A HOTEL 研究 11

NOT A HOTEL 可以轉售嗎?Marketplace、持有期限與退出風險

轉售不是一句「三年後可賣」就結束。這篇把起算日、原則不回購和即時收購並列,並保留五項尚未公開的待補。

謝銘元(艾克斯)質化整理

退出條件還沒有合成一句

管道價格限制
立即出售官方提示價;公告稱較開賣時平均 +20.1%2025 年度上限 10 億日圓,其後額度待補
自訂價格媒合價審查標準待補
歷史樣本30 件、相對購入價平均 +33%不是預期報酬

謝銘元(艾克斯)依購買頁、Marketplace、2025-10-09 公告與英文 FAQ 整理;不構成投資建議。

先講結論: 可以轉售,但官方說法沒有合成一個條件。購買頁寫取得後持有 3 年、第 4 年起才能在官方平台轉讓。2025 年 10 月 9 日的公告和英文 FAQ 寫的是物件交付或所有權移轉滿 3 年。管道是集團公司 NOT A HOTEL 2nd 的二手平台。同一組頁面裡,「原則上不回購」和 App「立即出售」並存。手續費仍未公開。投資風險的框架見 投資風險,融資見 融資怎麼讀,品牌總覽見 品牌總覽。權利型態的比較本批未收錄。

官方說法

持有期限至少有四種寫法:公告與英文 FAQ 偏「交付或所有權移轉後 3 年」;購買頁與說明中心偏「取得後 3 年」或「購入後第 4 年起」。對預售物件,簽約日和交付日可以差好幾年,起算點不同會改變何時能賣。以個別契約為準。

管道只能走 NOT A HOTEL 2nd。契約手續由 2nd 準備,屋主之間不必直接往來。方式一是 App「立即出售」,以 NOT A HOTEL 提示的價格即時收購,最快手續完成後的下一營業日入帳。2025 年 10 月公告稱收購價以「比開始銷售時平均高 20.1%」為基準。2025 年度(至 2026 年 3 月底)收購上限 10 億日圓;2026 年 4 月之後的額度未公布,待補。方式二是屋主自訂價格,媒合成功就以該價成交。

首波適用交付滿 3 年的 AOSHIMA(SURF-1、GARDEN-1、MASTERPIECE、CHILL)與 NASU(MASTERPIECE、THINK),之後逐步擴大。英文 FAQ 寫原則上不回購,轉售價值由市場價格決定,不是由 NOT A HOTEL 決定,並寫所有權移轉滿 3 年後可在集團平台依自己希望的時間與價格出售。受讓人與繼承人都要審查,繼承沒有期間限制。不得自行在 Airbnb 等平台出租,違反可能被停權。手續費未公開,待補。

項目官方說明仍未對齊的地方
3 年的起算交付、所有權移轉、取得、購入後第 4 年,四種寫法並存預售的簽約日與交付日可能不同
立即出售提示價格、有年度額度與「原則不回購」的關係未說明
自訂價格媒合後成交審查標準未公開
歷史成交30 件、10.6 億日圓、相對購入價平均 +33%樣本小,不是預期報酬

兩處不一致

3 年從哪一天起算,公告、英文 FAQ、購買頁、說明中心沒有用同一句話。回購也沒有:英文 FAQ 說原則上不回購,日文 Marketplace 與公告卻有 2nd 的即時收購。有額度上限的收購可能是特定方案,但官方沒有這樣說明,本文不自行推斷。

成交統計不能代表所有屋主

截至 2025 年 11 月底:成交 30 件、合計 10.6 億日圓、賣價相對購入價平均 +33%、最高 2.1 倍。2025 年 10 月公告的即時收購價基準則是比開始銷售時平均 +20.1%。一個對比購入價,一個對比開始銷售時的價格,不能混。30 件相對 1,357 位屋主,比例很小,而且首波只開放已交付滿 3 年的早期物件。揭露沒有寫是否扣除費用、持有多久、物件分布。不代表未來或所有人。

仍待補

二手平台與即時收購的手續費、稅費由誰負擔。2026 年 4 月以後的即時收購額度,以及提示價格如何計算。「原則不回購」與即時收購的關係。受讓審查的標準,以及審查不通過時怎麼處理。契約原文對轉讓的規定。以上五項都待補。

觀點草稿(尚未審閱)

退出機制是評估任何這類權利時最先要問的問題。官方至少寫了平台、即時收購和自訂價格。即時收購有額度,提示價格由公司決定,費用還沒公開,所以它是一個可能用得上的選項,不是保證。把它讀成「也許能用」,需要契約來確認起算日。

限制

未取得契約,未模擬出售。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,也不估計你的份額能賣多少。

作者與 AI 協作揭露

觀點段落由 AI(Grok Bot)依作者公開定位起草,不得視為作者親筆。站長已於 2026-10-21(日本時間)批准這批公開,此日為發布日;這次批准不另代表逐段編輯審稿。本站不是 NOT A HOTEL 官方、代理或合作夥伴。作者參與 WHO's HOME;與 NOT A HOTEL 的利益關係仍待作者確認,本文不聲明已無利益衝突。未入住、未訪談品牌方。作者頁 關於謝銘元(艾克斯)。

謝銘元(艾克斯)喵宇宙創辦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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