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美關稅協議現況:2025 年行政命令 15% 基準稅率、2026 年 2 月最高法院判決 IEEPA 關稅無效,7 月 24 日起 301 條 12.5%
日本商品 301 條稅與 MFN 合計 12.5%(2026-07-24 起,232 另計);2025 年協議 15%。
日美關稅協議現在的稅率、對美投資承諾與法律基礎各是什麼?依美國白宮 2025 年 9 月 4 日的行政命令「Implementing the United States–Japan Agreement」:日本商品的基準稅率是 15%(原有的最惠國 MFN 稅率低於 15% 時,加上追加稅率合計 15%;MFN 稅率已達 15% 以上者,追加稅率為 0),並自 2025 年 8 月 7 日起溯及適用;汽車與汽車零件的第 232 條關稅同樣以合計 15% 為準,民用航空器等免除,日本承諾在美國投資 5,500 億美元(由美國政府選定)。但最高法院在 2026 年 2 月 20 日的 Learning Resources, Inc. v. Trump 判決認定 IEEPA 並未授權總統課徵關稅;之後 USTR 在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告 60 個經濟體的第 301 條最終措施,對日本商品課徵 301 條關稅,使「MFN 加 301 稅」合計為 12.5%(MFN 已達 12.5% 以上者為 0),2026 年 7 月 24 日(美東時間 0 時 1 分)起適用。本文整理美國白宮、USTR 與最高法院的原文,不涉及企業稅務、進出口或投資的建議;對日本貿易的影響以官方統計的引用為限。
一、2025 年 9 月行政命令:15% 基準稅率與各項安排
依白宮行政命令全文(2025 年 9 月 4 日),美國與日本在 2025 年 7 月 22 日宣布的框架協議,主要內容是:
| 項目 | 命令的內容 |
|---|---|
| 一般稅率 | 日本商品的 MFN 稅率低於 15% 者,與追加稅率合計為 15%;MFN 稅率達 15% 以上者,追加稅率為 0(特定或複合稅率比照歐盟處理) |
| 溯及 | 一般稅率自 2025 年 8 月 7 日美東夏令時 0 時 1 分起溯及適用,並依 CBP 程序辦理退稅 |
| 航太 | 符合 WTO 民用航空器協定的日本商品(不含無人機),原有的 IEEPA、鋼鋁、銅關稅不再適用 |
| 汽車與零件 | 取代原 232 條追加關稅,MFN 稅率低於 15% 者合計為 15%,達 15% 以上者追加為 0 |
| 免相互關稅 | 商務部長可把美國無法生產的天然資源、學名藥與其原料的相互關稅降為 0 |
| 日本的承諾 | 加速使最低進口量(Minimum Access)內的美國米採購增加 75%;農產品等採購每年合計 80 億美元;接受美國製且符合美國安全認證的乘用車;購買美國民用航空器與國防裝備;對美投資 5,500 億美元,投資案由美國政府選定 |
命令說明,這項協議的目的是減少美國對日貿易逆差;稅率修改是基於 IEEPA、第 232 條等法源(其中基準稅率的法源是 2025 年 4 月 2 日行政命令 14257 所宣布的國家緊急事態)。
二、2026 年 2 月 20 日最高法院判決
最高法院在 Learning Resources, Inc. v. Trump(No. 24–1287;合併 Trump v. V.O.S. Selections,No. 25–250)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作出判決,裁定(Held):「IEEPA 並未授權總統課徵關稅」;No. 24–1287 的原判決撤銷並發回、要求以欠缺管轄權駁回,No. 25–250 的原判決維持。判決書摘要指出,案件爭點是 2025 年的「相互關稅」與針對毒品流入的關稅是否有 IEEPA 授權;法院多數意見也提到,第 232 條含有「廣泛的、賦予裁量的文字」並明示涉及關稅,與 IEEPA 不同。日本的 15% 基準稅率屬於以行政命令 14257 為基礎的相互關稅,因此法律基礎受到判決影響(本站推論,判決書未單獨論及日本);日本的汽車關稅則依第 232 條課徵,不是 IEEPA。判決後美方以其他法源重建關稅制度,過渡期間則依貿易法第 122 條課徵暫時性關稅:依總統公告 11012(2026 年 2 月 20 日簽署,Federal Register 2026 年 2 月 25 日刊載),稅率為 10% 從價稅、期間 150 天、2026 年 2 月 24 日生效,期滿日為 2026 年 7 月 24 日(本站計算:自生效日起算 150 天)。
三、2026 年 7 月 23 日 USTR 第 301 條最終措施
USTR 於 2026 年 3 月 12 日對 60 個經濟體啟動調查(未能有效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),2026 年 6 月 2 日認定這些經濟體的作法可採取行動,並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告最終措施:對各經濟體所有商品課徵 301 條關稅,附件 I 與附件 II 有免除項目;已有強迫勞動進口禁令或在互惠貿易協定(ART)中承諾者,稅率為 10%(部分經濟體為扣除 MFN 後的 10%),其他經濟體為 12.5%。對日本:USTR 決定對日本商品課徵「扣除 MFN 後 12.5%」的 301 條關稅(附件 I 與附件 II A 部分另有免除);MFN 稅率低於 12.5% 的商品,MFN 與 301 稅合計為 12.5%,MFN 稅率達 12.5% 以上者,301 稅為 0。同一款式也適用於韓國與瑞士。適用日為 2026 年 7 月 24 日美東時間 0 時 1 分起進口或自保稅倉出倉的商品,在 2026 年 7 月 24 日美東時間 0 時 1 分前已在裝貨港裝船、處於最後運輸階段,且在 2026 年 7 月 28 日前進口者,不課這項追加稅。本站在引用這項稅率時,只說明公告文字,不判斷其在不同稅則號列上的實際適用結果,個別商品請查 USTR 公告的附件與美國關稅表(HTSUS)。
這項 12.5% 只是第 301 條強迫勞動案的一般稅率,不是日本商品面對的全部關稅,另有三點要分開看:第一,鋼、鋁、銅等第 232 條產業關稅另計,不包含在 12.5% 內;汽車與零件依 2025 年行政命令為合計 15%,本站只取得 2025 年命令的一手文字,2026 年現況的一手公告未能確認,請查美國海關 CBP 公告與 Federal Register。第二,USTR 於 2026 年 3 月 11 日對包括日本在內的 16 個經濟體啟動另一項第 301 條調查(結構性產能過剩),公聽會在 2026 年 5 月 5 日至 8 日舉行;本站查證當日未找到最終認定,這項調查若作出認定,可能再增加稅負,現況請隨時查 USTR 公告(本段依二手資料整理,標示於來源)。第三,最高法院判決後 IEEPA 關稅的退稅處理,本文不涉及。
四、對美投資 5,500 億美元的執行(二手資料)
行政命令把日本的 5,500 億美元投資定位為由美國政府選定的投資案。依媒體報導(商務部長盧特尼克 2026 年 2 月 17 日的聲明):川普總統核准日本 5,500 億美元投資承諾下的首批 3 個案子,合計約 360 億美元,包括由軟銀旗下 SB Energy 營運、總額 330 億美元的俄亥俄州天然氣發電廠、德州原油出口終端與喬治亞州的合成鑽石磨料廠;在首批與 10 月的半導體案之間,另有第二批與後續動態(以下皆為二手報導):2026 年 3 月 19 日(美國時間)日美領袖會談後公布第二批,最多約 730 億美元,包括 GE Vernova Hitachi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(田納西州與阿拉巴馬州,最多 400 億美元)、賓州天然氣發電(最多 170 億美元)、德州天然氣發電(最多 160 億美元);日本國際協力銀行 JBIC 在 2026 年 8 月 14 日簽署第二批的融資契約,金額約 46 億美元。日本方面的赤澤亮正與美方的盧特尼克、格里爾在 2026 年 9 月 3 日至 4 日於華盛頓會談,依 9 月 5 日報導,第三批內容尚未公布。2026 年 10 月敲定第一個半導體投資案,日本方面出資最高 210 億美元,GlobalFoundries 受選在紐約州營運兩座晶圓廠。本站未能取得美國商務部新聞稿全文,這一節各批次的案子、金額與時點請以商務部、日本經產省與 JBIC 的公告為準。
五、對日本貿易的影響:官方統計的引用
日本農林水產省 2026 年 2 月公布的「2025 年農林水產物與食品輸出實績」:日本對美國的農林水產物與食品輸出 2,762 億円(+13.7%),農水省說明「美國在 4 月起導入關稅措施的情況下,仍因綠茶與牛肉的旺盛需求而成長」。這是 2025 年(關稅導入後)的農水產品輸出,並未包含汽車與工業品,也不涵蓋 2026 年的稅制變化,無法代表日本對美輸出的整體影響。
怎麼做
- 引用稅率時,區分時點與法源:2025 年 9 月行政命令的 15%(IEEPA 基準稅率)、2026 年 2 月最高法院判決、2026 年 7 月 24 日起的 301 條關稅(合計 12.5%)、汽車的 232 條關稅(2025 年命令合計 15%,2026 年現況請查 CBP 公告),以及仍在調查中的第 301 條產能過剩案。
- 區分「合計稅率」與「追加稅率」:日本商品是 MFN 加追加稅合計一個上限;MFN 已達上限者追加為 0。
- 引用 5,500 億美元投資時,說明是日本的承諾、案子由美國政府選定,已公布的批次(首批約 360 億、第二批最多約 730 億美元)與金額為媒體報導。
- 查個別商品稅率時,使用美國 HTSUS 與 USTR 公告附件,不可僅憑本文。
- 查最新資料,到美國白宮、USTR 與商務部的公告,以及日本經產省的說明;本文不涉及進出口或稅務建議。
容易踩雷
- 把 15% 當成現行日本稅率:它是 2025 年 9 月行政命令的相互關稅基準,其法律依據在 2026 年 2 月被最高法院判決否定;2026 年 7 月 24 日起的 301 條措施是 12.5%(含 MFN)。
- 把 12.5% 當成追加稅率:它是 MFN 與 301 稅合計的上限,MFN 稅率達 12.5% 以上的商品 301 稅為 0。
- 把汽車關稅也當成被判決推翻:判決針對 IEEPA;日本汽車的關稅依第 232 條,2025 年行政命令中為合計 15%,2026 年現況請查 CBP 公告。
- 把 12.5% 當成日本商品的全部關稅:它只是第 301 條強迫勞動案的一般稅率,鋼鋁銅等第 232 條產業關稅另計,產能過剩 301 調查也尚未結案。
- 把 5,500 億美元當成已經投入:行政命令只規定承諾與由美國政府選定,已核准案子的金額是個別報導。
- 把 2025 年農水產品輸出成長當成日本整體對美輸出:它只含農林水產物與食品。
常見問題
日本現在對美出口的關稅是多少?
USTR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告:日本商品的 301 條關稅使 MFN 與 301 稅合計為 12.5%(2026 年 7 月 24 日起),但這只是一般稅率;汽車與零件的 232 條關稅在 2025 年行政命令中合計為 15%(2026 年現況請查 CBP),鋼鋁銅等 232 產業關稅另計,另有產能過剩的 301 調查尚未結案。
美國最高法院對日本關稅做了什麼判決?
2026 年 2 月 20 日 Learning Resources v. Trump:IEEPA 並未授權總統課徵關稅;日本 2025 年的 15% 相互關稅屬以 IEEPA 為基礎的關稅,法律基礎受影響,之後美方改用其他法源。
日本 5,500 億美元對美投資是什麼?
2025 年 9 月行政命令載明日本承諾投資 5,500 億美元,投資案由美國政府選定;依報導,首批 3 個案子(約 360 億美元)已在 2026 年 2 月核准,第二批最多約 730 億美元在 2026 年 3 月公布,第三批尚未公布(截至 2026 年 9 月 5 日報導)。
資料來源
- The White House「Implementing the United States–Japan Agreement」(2025年9月4日)|whitehouse.gov
-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「Learning Resources, Inc. v. Trump」(2026年2月20日)|supremecourt.gov
- USTR「Notice of Actions in Section 301 Investigations … Forced Labor」(2026年7月23日)|ustr.gov
- Federal Register「Proclamation 11012」(2026年2月25日刊載;貿易法第122条、10%、150日、2026年2月24日生效)|govinfo.gov
- Hughes Hubbard「2026 年上半年對日本企業的美國法規更新」|hugheshubbard.com
- 秋田魁新報(共同通信)「對美投融資第 2 彈」(2026年3月20日)|sakigake.jp
- Japan Times「Japan makes progress on US investment pact」(2026年9月5日)|japantimes.co.jp
- 農林水産省「2025年の農林水産物・食品の輸出実績」(2026年2月3日)|農林水產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