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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台灣房市季報 · EP21 · 購屋負擔與信心 · PDF 第 50

房價所得比下降不等於買得起:高檔修正的真相

根據115年第一季統計,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.47倍,較114年同期減少0.77倍。各主要區域也全面下滑:臺北14.72倍、新北12.63倍、桃園8.43倍、臺中11.35倍、臺南8.76倍、高雄9.35倍,新竹縣市則為8.82倍。從變化來看,房價漲勢已有收斂,購屋負擔出現略為緩和的跡象。

根據115年第一季統計,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.47倍,較114年同期減少0.77倍。各主要區域也全面下滑:臺北14.72倍、新北12.63倍、桃園8.43倍、臺中11.35倍、臺南8.76倍、高雄9.35倍,新竹縣市則為8.82倍。從變化來看,房價漲勢已有收斂,購屋負擔出現略為緩和的跡象。

然而,房價所得比下降,不等於一般家庭突然變得買得起。這個指標衡量的是住宅總價與家庭年所得的倍數。以全國9.47倍為例,代表一般家庭若完全不消費,仍要累積將近10年的所得才可能購屋;臺北14.72倍與新北12.63倍,負擔更為沉重。

這次下降的背景,也不是房價已大幅回到合理水準。過去房價累積漲幅長期高於所得成長,即使交易量縮、房價漲勢放緩或局部修正,薪資家庭與住宅價格之間的差距仍然很大。各區年減幅介於0.35至1.13倍,改善幅度相對有限。

因此,115年第一季的變化更適合解讀為「高檔修正」,而不是「負擔改善」。真正的購屋可負擔性,還要同時考慮貸款利率、自備款、家庭生活支出與銀行核貸條件。房價所得比下降是正向訊號,但距離一般家庭明顯有感,仍有一段不短的距離。


資料基礎: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《115年Q2不動產資訊動態季報》PDF 第 50 頁。本文依原投影片改寫,保留其數據、統計口徑與主要判讀,未另行加入外部資料;政策與市場數據仍應以最新官方資料為準。

這篇是「2026 台灣房市季報|54 張投影片逐頁解讀」第 21 篇。看房市不能只看價格,而要把景氣、資金、供給、需求與政策放回同一張圖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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