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團的光環,不等於建設公司的資產
買房的人記得的是名字,不是董事名單;建設公司若分不清哪些聯想來自集團、母公司或創辦人,就不知道自己真正帶得走、延續得了的是什麼。
集團光環的歸屬,用三個問題檢查
| 公司 | 外界連到的光環 | 掛名或經營的主體 | 建設公司的位置 |
|---|---|---|---|
| 富邦建設 | 富邦美術館(2024 年開館) | 富邦藝術基金會,董事含產險、人壽與台灣大哥大高層 | 不在董事名單;美術館官網記載 2016 年合作過一次 |
| 京城建設 | 2024 年高美館與泰德美術館合作的《瞬間》特展 | 主力贊助京城集團,藝文支持京城銀行 | 未單獨列名 |
| 由鉅建設 | 亞洲大學與安藤忠雄設計的美術館 | 亞洲大學 | 創辦人促成,公司未經營 |
| 潤泰建設 | 潤泰雙子星海砂屋主動重建(2012–2018 年) | 母公司潤泰創新 | 2019 年以前名為力勝開發 |
| 遠雄建設 | 台北大巨蛋 | 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| 持股 28%,最大單一股東(2020 年報導) |
| 璞真建設 | 勤美術館 | 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| 共同捐助人之一 |
謝銘元(艾克斯)依公開資料質化整理。
同一個名字,可以同時掛在銀行、保險、美術館、球場與住宅上。
對消費者來說,這很省事:看到熟悉的名字,就把對它的印象整包帶走。對建設公司的經營者來說,這卻是一筆必須分清楚的帳。
我看一家建商的品牌時,會先把一件事拆開:哪些是建設公司自己做的,哪些是集團兄弟公司、母公司或創辦人做的。這樣一拆,有幾家的帳面會變得很不一樣。我手上這 30 家建商中,有好幾家的名字聲量不小,扣掉這些借來的部分之後,卻找不到一項由建設公司自己做滿三年的品牌行動。
這篇想談的,就是這筆帳怎麼算,以及算清楚之後能做什麼。
美術館與特展:名字一樣,出錢的是別人
2024 年 5 月開館的富邦美術館,主導的是富邦藝術基金會(富邦美術館)。我對照過基金會公布的組織圖,董事中有富邦產險、富邦人壽和台灣大哥大的高層,富邦建設沒有人在名單上(富邦藝術基金會)。美術館官網上提到的建設公司合作,只有一筆:2016 年,富邦藝旅台北大安。
同一年,高雄市立美術館和英國泰德美術館合作推出《瞬間》特展。贊助名單上,主力贊助掛的是京城集團,京城銀行列在藝文支持,京城建設沒有單獨出現(高雄市立美術館)。
這兩件事的份量都是真的,也確實讓「富邦」「京城」兩個字和藝術連在一起。建設公司也跟著沾到了一些聯想,這不必否認。
麻煩在於,按下開關的人不是建設公司。美術館明年辦什麼展、集團還贊不贊助下一檔,是另一個董事會的決定。建設公司可以享受這份光,卻沒辦法決定它什麼時候亮、亮多久。
京城的情況尤其明顯。《瞬間》的展期從 2024 年 6 月 29 日到 11 月 17 日,目前找得到的也只有這一檔。展覽結束之後,這份聯想要靠什麼延續,建設公司自己也做不了主。
借來的光可以讓名字被看見,卻不會自動留在建設公司的帳上。
創辦人與母公司:信任是真的,歸屬要說清楚
第二種光環,來自創辦人或母公司做過的事。
由鉅建設的官網寫著,創辦人林增連和蔡長海一起創辦了亞洲大學,並邀安藤忠雄設計校內的美術館(由鉅官網)。這座館的正式名稱為亞洲大學附屬現代美術館,2024 年適逢開館 10 周年,還推出了新展,經營者是亞洲大學(工商時報)。那是創辦人留給台中的東西,經營它的不是由鉅建設。
潤泰建設的情況又不一樣。2012 年,潤泰創新做例行自主檢查時,懷疑「潤泰雙子星」可能是海砂屋;後來全案重建,2018 年 8 月把房子交回原住戶。潤泰創新當時對外表示,這是台北市第一個由建商主動協助的海砂屋重建(中央社)。這件事被轉述了十幾年,是「潤泰」兩個字最硬的信任證據。
但出面做這件事的是母公司。現在的潤泰建設,2019 年以前叫力勝開發,母公司是潤泰創新國際(潤泰創新官網)。
我的解讀是,創辦人與母公司留下的信任,往往比任何贊助都更深,因為它背後有真實的代價與時間。但它掛在「潤泰」「由鉅」這些名字上,而不是寫在建設公司自己的年度紀錄裡。名字可以繼承,做事的習慣不會自動跟著走。
光環也會反向:遠雄與大巨蛋
名字共用,好消息會一起沾,爭議也一樣。
和台北市政府簽下大巨蛋合約的,是遠雄巨蛋事業公司。這個案子中途被市府勒令停工,也經過設計變更與好幾輪審查,2023 年才取得使用執照(中央社大事記)。它和遠雄建設是不同法人;2020 年的報導寫,遠雄建設持有 28% 股份,是最大的單一股東(工商時報)。
但一般買方不會去分法人。2024 年 PTT 有一篇文章,發文者說自己是因為大巨蛋的新聞,才開始懷疑遠雄蓋的住宅(PTT,2024 年)。這是個別網友的聯想,不代表多數人的看法;這是個別網友的聯想,不代表多數人的看法;我的看法是,集團裡最常上新聞的那件事,有可能先替建設公司定下一部分外界印象。
名字是共用的,新聞也是共用的。這不是誰的錯,而是集團型建商必須事先算進去的條件。
同源和借光,差在哪一欄
也有邊界比較清楚的做法。
台中的勤美術館,展覽由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主辦。法人登記上的捐助人有兩個:勤美股份有限公司,以及璞真建設(台灣法人網)。璞真是出錢的兩方之一,所以我把勤美術館算進它的場館;不過現場觀眾最常看見的招牌,寫的是「勤美」。
同樣是集團裡的藝術,差別在建設公司有沒有列在出資與決策的那一欄。列在裡面,才有資格說「這是我們做的」;沒有列在裡面,最多只能說「我們是一家人」。
把這五家放在一起,我會把集團光環分成三種,各有不同的用法。
第一種是借來的,像富邦美術館與京城集團贊助的特展。可以用,但不要當成主要訊息;比較好的做法,是把它接到建設公司自己的載體上,例如住戶活動或會員權益,讓借來的光至少在自己的客戶身上留下一點痕跡。
第二種是繼承的,像由鉅創辦人的辦學與潤泰的重建。故事要講,但要把歸屬講清楚,再用建設公司自己的制度延續下去,讓外界知道這種做事方法現在還在。
第三種是連帶的,像遠雄與大巨蛋。它不請自來,也趕不走;建設公司能做的,是準備好一件自己做得夠久、夠具體的事,讓外界在談起集團新聞時,還有另一件事可以想起。
帳怎麼分:三個問題
如果你的公司也在一個大集團裡,或有一位聲望很高的創辦人,我會建議用三個問題檢查自己的品牌帳。
第一,名單上寫的是誰?贊助名單、董事名單、法人登記,這些文件上的名字,決定了一件事在法律與外界眼中屬於誰。
第二,明年要不要繼續,由誰決定?如果答案不是建設公司,這件事就只能算借來的,再亮也要當成別人的資產看待。
第三,有沒有一件事,是用建設公司的名義出面、而且每年都會再做一次?由鉅的例子可以參考:它的慈善基金會,名稱前半是「由鉅建設」,後半才是「林增連慈善基金會」;2024 年,基金會和中國附醫、台中市社會局一起啟用一處協助非預期懷孕年輕媽媽的基地(中央社)。這條線還在形成,但名稱先寫公司、再寫創辦人,創辦人的精神就有了一個會留在公司身上的出口。
算清楚之後,不代表要和集團切割。集團的光環照樣可以用,只是要知道哪一部分是借的、哪一部分是自己的;預算與人力,也就知道該優先放在哪裡。
把集團、母公司和創辦人的名字都遮起來,你的建設公司還剩下哪一件事,是別人說得出來的?
利益揭露:作者與亞昕有合作;本文依公開資料整理,品牌分析為作者觀察。
資料來源
- 富邦美術館-關於我們|富邦美術館
- 組織圖-富邦藝術基金會|富邦藝術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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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請益] 遠雄是好建商嗎|PTT home-sale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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