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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MY · 房地產品牌觀察 42

建商自己做內容:節目、刊物、影音,哪一種能累積?

內容能不能累積,看的不是形式,而是有沒有固定名字、固定節奏和翻得回去的存檔;冠德的節目三樣都有,多數建商的內容停在第一次。

謝銘元(艾克斯)質化整理

建商自己做內容:五種做法

公司內容形式公開紀錄判讀
冠德自製節目《名人書房》、線上雜誌《居心誌》、主題書展節目 2018 年開始;2024、2025、2026 年都在 5 月上旬首播新一季;2025 年主持人獲金鐘獎名字、節奏、存檔三樣俱全
忠泰忠泰美術館展覽過往展覽頁 2023–2026 年每年都有新檔期;基金會大事紀最近一筆出版紀錄在 2022 年場館檔期就是節目表
精銳精銳森林會講座2018 年 1 月為 No.36,2026 年 3 月為 No.60編號讓講座自己證明年資
長虹董事長受訪與股東會發言2025 年 12 月工商時報專訪;2026 年股東會中央社報導聲量大,但題目與存檔在媒體手上
興富發委外攝影比賽、合作影像特展、子公司紀錄片收錄於 2024 年永續報告書有素材,沒有固定頻道

謝銘元(艾克斯)依公開資料質化整理。

2024 年 5 月 3 日、2025 年 5 月 2 日、2026 年 5 月 8 日。

這三個日子,是同一個節目連續三季的首播日。節目叫《名人書房》,出品的是冠德建設旗下的冠德玉山教育基金會(維基百科udn 房地產)。

三次首播都在五月上旬。觀眾不需要記住集數,只要知道每年這個時候,新的一季會來。

建商想自己做內容,該做節目、刊物,還是影音?我的看法是,形式排第二,能不能一年接一年做下去,排第一。

先說我怎麼定義「自己做內容」:題目由公司決定,讀者不必是買方,做完也不會跟著某個建案結案。照這個定義,建案廣告、接待中心的講座、新聞稿都不算;它們有用,只是服務的對象是單一個案子。

30 家建商裡,只有一家連續做滿三年

在我整理的 30 家建商中,自己經營品牌媒體、出版與影音,而且至少三個年度都有公開紀錄的,每一項都只有 1 家,三項都是冠德。

另外有 6 家留下過出版紀錄,2 家有影音紀錄,但公開資料還串不成三個年度。

我讀到的意思是:建商不缺做一次內容的預算,缺的是第二年和第三年。

還有一種情形也會讓內容斷掉:第一年談美學,第二年談永續,第三年換成親子。每一年都做得不差,放在一起卻像三家不同的公司。

判斷一家公司的內容會不會累積,我習慣先問三件事:

  • 名字:外人說得出「那個節目」「那本刊物」嗎?
  • 節奏:讀者知道什麼時候該回來嗎?
  • 存檔:集數、期數、日期,翻得回去嗎?

三樣都有,內容會一層疊一層;缺一樣,每次都像重新開張。

節目:冠德把五月上旬變成約定

《名人書房》的製作從 2018 年開始,主持人是詹慶齡,播出管道包括 YouTube 與電視。2026 年的第八季邀了 13 位來賓,還多了一個以譯者為主角的單元(udn 房地產)。

2025 年 10 月,這個節目讓詹慶齡拿到第 60 屆金鐘獎的生活風格節目主持人獎(基金會的得獎公告)。

我會特別看重這座獎,因為它是別人頒的。公司說自己的節目好,聽的人會打折;評審替它背書,外人就多了一個認得出的證據。

還有一點容易被忽略:這個節目談的是閱讀,幾乎不碰房子。正因為如此,它能在電視頻道上被當成節目看,而不是被當成廣告轉台。

冠德的閱讀內容也不只一條。線上雜誌《居心誌》寫的是居住、設計與人文,網站最晚在 2019 年已經上線(居心誌);基金會另外在冠德大樓的閱讀區輪辦主題書展,2025 年「BETTER LIFE 閱讀計畫」的第一期,主題是身心健康與自然連結(基金會書展公告)。

我會把節目看成主幹,雜誌與書展是枝葉。三者都在講閱讀,彼此不搶鏡頭。

缺口也在這裡:《居心誌》從哪一年創刊,公開資料交代不清。刊物如果交代不出創刊號與期數,年資就只能靠猜。

場館與講座:忠泰和精銳的另一種節目表

並不是每家公司都得開一個節目。

忠泰對外最主要的內容是展覽。對照忠泰美術館官網的展覽清單,2023 到 2026 年沒有空白的年份,題目大多和建築、城市有關(忠泰美術館)。紙本出版反而少,基金會大事紀裡最近的一筆出版紀錄,是 2022 年(基金會大事紀)。

我的解讀是,忠泰把內容放進了空間。每一檔展覽有名字、有展期,過往展覽頁本身就是它的期數表。已經有固定場域的公司,把檔期排穩、把紀錄留全,效果未必輸給辦一本雜誌。

場館內容還有一個好處:它不需要讀者點開。一個人路過、走進去看一檔展,就完成了一次接觸。

精銳的內容則是講座。官網上的「精銳森林會」,2018 年 1 月那場編號 No.36,到 2026 年 3 月已經是 No.60(精銳官網活動訊息)。

講座大概是最容易起步的內容:一位講者、一個場地就能開。精銳多做的只有一件事,就是替每一場編號。編號會自己報年資,不必公司另外解釋。

別人的版面與報告書:看起來像內容的兩種東西

另有兩種情況也常被當成內容,我會分開算。

第一種是別人的版面。長虹董事長李文造有「房市鐵嘴」等好幾個封號,2025 年 12 月工商時報替他做了長篇專訪(工商時報);2026 年長虹股東會後,中央社的標題引的是他對房市的判斷(中央社)。

長虹也有自己的教育基金會。但在同一組專訪裡,基金會只在介紹接班成員時出現一句:執行長由長女李如華擔任(工商時報)。

這類曝光很值錢,但題目是記者定的,存檔也在媒體那邊。公司很難把它們收成一個屬於自己的系列。

第二種是報告書。興富發的 2024 年永續報告書裡,記了一場由 ETtoday 承辦、以台中中央公園為題的攝影比賽,收件 782 件;一檔和《國家地理》合作的影像特展;還有一部由子公司潤隆建設出面、以樹蛙棲地為題材的紀錄片。報告書也提到一份「品牌季刊」,那是內部各部門交流用的刊物,公開管道找不到它的期數(興富發 2024 年永續報告書)。

這些內容多半只做一次,最完整的紀錄反而收在一份很少人會讀完的報告書裡。我會叫它「有素材,沒頻道」:東西不少,卻沒有一個固定的地方讓人回頭找。

同一份報告書也寫到,興富發從 2016 年起冠名臺北興富發棒球隊。它最長的一條線是冠名,不是內容;這個對照很能說明,能撐很多年的,往往是那件每年都照做、不必重新發想的事。

別人的版面能給你聲量,報告書能替你存證,但兩者都不會自動長出第二季。

帶回公司的三個判斷

回到開頭:節目、刊物、影音,哪一種能累積?

第一,挑一種你確定「每年都做得出來」的形式。節目最有存在感,但每季都要重新邀人;講座成本最低,靠編號就能證明年資;手上有場館的公司,檔期就是現成的節目表。

第二,替它取一個不跟著建案走的名字。《名人書房》和森林會都不是案名,案子賣完,名字還在。

第三,從第一集開始存檔。日期、期數、來賓、主題,一次寫清楚,三年後有人問,你拿得出一張表。

很多內容計畫失敗,不是第一集做得不好,而是第一集就把預算花完了。與其拍一支很貴的形象影片,不如先算清楚:同樣的錢,能不能撐三年、每年一次?

另一個常見的錯誤,是把內容交給建案的行銷團隊順手做。建案的節奏是一案一案,內容的節奏是一年一年,兩者很難排進同一張時程表。

至於影音,我不會把「開了一個頻道」當成做到了。頻道只是容器,真正被記住的,是一季接一季排下去的節目。

如果把公司今年所有對外的內容列成一張表,哪一行明年會有第二集?

利益揭露:作者與亞昕有合作;本文依公開資料整理,品牌分析為作者觀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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